郎骨点头,“是。”
范意、柳杉、郎骨三人正准备离开,身后突然想起魏相地叮嘱声,声音不大不小,不紧不慢,“朝廷钦犯私闯皇家猎场,突袭太子,太子当场毙命。魏相之子魏天宜与钦犯展开殊死搏斗,将其斩于马下。经调查,离村私藏朝廷钦犯,罪无可恕。”
就这么轻飘飘地几句话,上百条人命就这样成了刀下亡魂,郎骨的背后起了阵阵凉意。“希望三位大人能掌好自己手中的舵,看清眼前的路,别被其他东西迷了双眼。”
“是。”三位大人异口同声地回道。走出帐篷,范意抬头看向天空,两手叉腰,“马上就要变天喽。”继而,转向郎骨,“郎大人可要保重身子,莫着了凉伤了身,好日子还在后头呢。”说完,范意和柳杉仰天大笑而去。郎骨望着他俩离开的背影,望着乌云密布的天空,终是叹了口气。
“呲——”地一声,一支箭羽穿过孟林晔的胸膛,孟林晔身子重心不稳,倒在了地上,一群黑衣人迅速合围住孟林晔,他们并没有立即对孟林晔痛下杀手,而是在等待着什么指令,这时,黑衣人的后方传来节奏缓慢的马蹄声,一步一步,马上的主人似乎饶有兴致地在欣赏着美景,显得极其慵懒,来人放下手中的弓箭,黑衣人让出一条道来,此人居高临下地望着孟林晔,仿佛在看着自己到手的猎物一般,得意中充满着猖狂,“太子殿下让我好生找啊。”魏天宜身子前倾,眉头上挑,“呦,这是上哪儿挑了一件如此破旧的衣服啊。不过,还挺合身啊,太子。”魏天宜看着孟林晔狼狈的样子,笑得更加肆无忌惮。
孟林晔捂住胸口的伤,他知道对方一定将他错认成周念祥,一样的容貌,外加玉佩和腰牌在身,想不认错都难。“你想干什么。”孟林晔艰难地站起身,望着马背上面露凶相的男人说道。
魏天宜止住笑意,“我想干什么,太子殿下不应该很清楚吗?取尔等性命,易周为魏。”说完,魏天宜作了一个进攻的姿势,黑衣人们亮出刀剑,毫不犹豫地向着孟林晔挥去。
孟林晔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更别说数十人的围攻,孟林晔腹背受敌,没有任何的武器,孟林晔只能空手和他们搏斗,很快腰部便吃了一剑,鲜血汩汩渗出,但对方依然没有要停住的意思。
孟林晔的脑海里只有一个信念就是回去,回到离村救聆之救百姓,这是支撑孟林晔的唯一的力量。孟林晔发丝被狂风吹乱,随着血丝黏在脸上,他的身体看上去极度虚弱,但是他的眼睛却炯炯有神,就算再难,他也要回去。
孟林晔一把夺过黑衣人的刀剑,杀手们感受到孟林晔的进攻越来越猛,决定速战速决,挥刀更狠,刀刀致命,他们齐齐刺向孟林晔的胸膛,“呲——”,孟林晔的胸前背后中了数十刀,终究是寡不敌众,缓缓倒在了那片土地上,那片他从小长大无比依恋的土地,那片曾经无数次和聆之一起奔跑一起狩猎的土地。
大口大口的鲜血从孟林晔的嘴里冒了出来,孟林晔的眼神聚焦地望向天空,一下子他的脑海里闪过很多回忆,孟大娘敲着他的小脑袋说:“下次不许再溜出去玩了,知道吗?”
村长提着一箩筐的书放到木桌上,一把抱起他,“小林晔,从今天开始我们学会读书喽。以后你一定要成为一个大才子。”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沈聆之,以后我们一起读书玩耍吧。”
“哥哥,我是,我是李大胆。大胆的大,大胆的胆。”
“我叫周念祥,你的名字叫念深,周念深。”
孟林晔的耳边似乎又听到了聆之的呼唤,“林晔,林晔。”那个美丽的姑娘还在等我回家,还在等我娶她,聆之,聆之,孟林晔轻唤着她的名字,似乎要把对她所有的思念与深爱都倾注在她的名字里,孟林晔的眼角划过一滴泪,这滴泪凝聚了太多太多,最终化成一句话,“聆之,快走。”
第十二章 永别[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