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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凶相毕露,藏不住了![2/2页]

苏凡 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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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警官畅然一笑虽然接过了苏凡的手机。
      随后看了一眼照片眉头微微一蹙。
      “陈警官,话不能这么说,有个人天天对着你的脸骂你傻×,虽然不是傻×,但你也觉得膈应不是。”
      苏凡此时开口道。
      他当然知道这种扎小人之类的起不了什么作用。
      毕竟扎小人哪有这么简单。
      随便拿点破布做个人棍,写个名字就可以诅咒了那是完全不存在的。
      这玩意,至少也得弄个生辰八字,还有他苏凡的毛发、指甲、体液什么的。
      于此同时还得在暗处偷偷来。
      不能被任何人发现。
      否则就功亏一篑。
      要不然,随便写个名字就能死人那不得死一片?
      而像这种直接掉在阳台上的,简直就是搞笑版。
      只能说这家人学艺不精啊。
      就这半桶水的水平,还出来摇晃。
      但话说回来,虽然半桶水。
      但这玩意是真的膈应人。
      对于一些胆小或者信这种东西的,甚至能对方被吓得睡不着觉,连续做噩梦都不一定。
      这也就相当于间接折磨了你。
      让你倒霉。
      “这是你弄的?怎么搞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
      只见到陈警官此刻将手机交给了苏凡,紧接着对着面前的卫秉问道
      虽说这不是真的。
      属于封建迷信。
      但弄这些东西那不是故意闹不痛快,没事找事吗?
      “封建迷信?警官先生,我们国家信仰自由,我就趁着天气好挂个娃娃,这怎么就是封建迷信了?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是封建迷信?”
      只见到此刻的卫秉说话十分硬气!
      甚至那一双眼眸直勾勾的盯着陈警官。
      “信仰自由这是当然,不过你这挂个娃娃干嘛还写上人苏凡先生的名字,而且还用这种鲜红色的字写?”
      陈警官没有想到对方刚调解完居然就这么狂,顿时对着询问道。
      “警官,这犯法吗?哪条法律规定我不能用那种颜色那种字体?”
      现在对方没有理由抓他。
      卫秉这会儿自然狂。
      “没有法律规定,但你不能写上人家的名字!用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诅咒别人!”
      陈警官厉声道。
      “这怎么就是诅咒了?陈警官你扣的好大一定帽子!”
      卫秉冷笑一声。
      “你都写上了当事人苏凡的名字,你跟我说这是我再给你扣帽子?”
      陈警官盯着对方。
      “当然了!”

第五十二章 凶相毕露,藏不住了![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