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会这么卑微呢?
为什么“错爱”这样的事情会存在呢?那些给错了人的心,看错了方向的感情,就只能这样浪费掉,痛死你也活该么?
小澈没有选择理科,我也没有选择科。
分班的结果,我和曾庭、钟慎言在理一班,陆在理二班,小澈一个人在科班。
钟慎言因为这个,对我毫不掩饰就表现出他有多么失望异常,恨铁不成钢,无可奈何,还不止一次。
其实我也很理解他为什么这样啦——初到高,相对于理科来说,我的科都是比较强的,语和英语我都比较擅长,相对而言数学啊化学啊就弱了太多,所以全世界都以为我会选择科。
我却以“理科的话考大学会容易一点,以后找工作也会比科容易一点”作为理由,说服了爸妈,也说服了自己,一咬牙,选择了理科班。
钟慎言显然没有被我的理由说服,他几乎是咆哮:“你还不是想和曾庭在同一个班么?你有点出息好不好?”
我是没有出息。多辛苦也好,要付出前途作为代价也好,我都愿意。
能够离他哪怕更近一点点,多少代价,都可以。
如果不是曾庭,我也不会发现,我的性格里原来有着一旦开启就不会再更改的坚持。
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让他知道。
有些事情,不需要全世界知道。
因为仅仅是在纸上无
Part3 允许我保留我最后一点点特权a[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