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丁大韦接了父亲的班,理应好好地下井挣钱,为家里贴补才是。可丁大韦偏偏有颗不安分的心,他一心想考大学。他觉得只有考大学才是自己唯一调到井上工作的出路,他还觉得自己在学校英语最好,所以他就想考外语学院。
要说考外语学院,还是受了他的老师的影响,他的英语老师姓林,是个年轻女老师,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的。林老师很白,平时喜欢穿一件短袖白衬衫,白净的脸上架一副棕色眼睛,上课时,她喜欢用两个如藕似玉般的胳膊支在讲桌上,用非常标准的普通话给同学们上课。
林老师的声音很甜润,有时胳膊在讲台桌上支累了,她就在讲台上走来走去。
她在讲课时的言谈举止十分优雅,特别是她的肢体语言丰富,不断摆弄着一些漂亮的姿势。她能讲着课突然来一个转身,在黑板上写上一个单词,或一句什么话,再转过身来,用一根白嫩的手指,往上顶一下眼镜,笑着等你明白那句话的意思。
丁大韦喜欢上林老师的课,他认为上林老师的课不单单是上课,而且是一种艺术的熏染,是一次精神的洗礼。因此,他常因听林老师的课而陶醉。那时,丁大韦就想,自己一定要好好学习英语,将来也当个英语老师,有一天也能像林老师那样,站在讲台上。
他喜欢上英语课,他更想着怎样才能把英语学好,但学英语不像学汉语有拼音,英语只是单词,靠死记硬背,真是不好学。他想,如果英语能像汉语一样有拼音就好了,那样英语
第十四 林老师[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