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吗?”淼夕将仅有的一点乞求寄托在这句话里,可惜她心里的人聪慧一生也没能明白她隐藏的感情。
“好,我这就叫人去准备。”
淼夕纠紧自己的手指,好像什么情绪也没有:“我想多睡一下,你去忙你的吧,待会遇到小雪叫他帮我做些点心,记得放甜一点。”
阿修罗王应承了,离开前他依然像平常一样给淼夕一些无关紧要的叮嘱,淼夕也一如往常一样回应,直到他从房间消失。
淼夕以休息为名,把床上的帘帐放下,摒退所有服侍的巫女。
一滴,两滴…晶莹的泪水如断线的珍珠般滚落到被单上,淼夕死咬着牙不让自己哭泣出声,肩膀的颤抖无不提示她内心的悲伤激奋。
她从来不是喜欢哭的人,受到多苦多累的训练也不能让她落下一滴泪,如今只是短短几句话,她的天地就崩塌了,这叫她情何以堪?
长久以来,作为“淼夕”存在的理由是那么可笑,也那么短暂,她只是个临时的影子,正主要复活,她就必须消失,天经地义,可她心里的痛苦又是为什么呀?现在能悼念她的恐怕只有她自己了吧。
阿修罗王应该很高兴,明天“淼夕”这个多余的存在就要消失,他期待已久的洛夕儿会复活,以天人的身份,他该高兴,毕竟这是他等了千万年的心愿,也是“淼夕”唯一能为他做的事,他当然很高兴吧。
淼夕的手摸到脖子上的项链,水滴状的宝石闪出水质的流光,眩目的光彩使人目光迷乱。
珑,他这个时候在干什么呢?
一定是在生气吧,因为淼夕又要失约,明明答应只吃他做的饭,明明答应要陪着他的,明明说过要相守六千年…
她还是失约了呀,看来她还是没有离开珑的勇气呢,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珑总会把她的头按在他的胸膛感觉他强有力的心跳,好像诉说着他坚定的决心,天长地久,矢志不渝。
珑的怀抱真的很温暖,温暖得她现在想起来就禁不住地流泪,真想再回到珑的怀里,尽管他喜欢咬人吸血,尽管他爱占她便宜,可她一点也不讨厌他,她真想告诉珑,她还没得及让珑知道,她以前说讨厌珑都是和他斗气,其实——她喜欢他,而且好喜欢好喜欢。
——可笑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势不两立互相瞪视,尽管她掩饰着,可是她的心神已经被他身上蓝sè的血液上吸引,多美丽清澈的颜sè,这是她当时唯一的想法。
——墨黑的眼睛,是他进食的征兆,所有妖怪都害怕那双眼睛,她却克制不住自己沉迷在那虚渺的神sè里,在那片黑暗中,她看到了孤独,那是她见过最美丽的眼睛。
——为了帮助她的灵魂和身体融合,他把项链戴到她的脖子上,拽拽地吩咐她不能拿下来,非要惹得她生气,直到现在她才明白珑的苦心。
——因为她怕疼,珑后来咬她时都小心翼翼,尽量减轻她的疼痛,其实他要克制自己的食yu才更辛苦,可他从来都不说,而她也未曾明白,还总责怪珑贪心。
——她很懒,珑会迁就她,近乎溺爱地宠着她,包容她的任xg,她无聊,他陪她逛夜市打发;她寂寞,他想办法转移她的主意,从来都是他付出的比她多,真像旁人说的“女王与奴隶”呢。
——他们了解彼此,同样寂寞,同样孤独,同样空虚的心牵绊他们偎依在一起,从对方身上汲取寻求已久的温暖。
……
他们从相识、相知、相依,到不得已的分离,才仅仅三个多月,大概是因为彼此是同类,才更能接受对方,没有猜疑,没有期许,他们需要的只是对方的了解与依靠,谁也不是别人替身。
为什么她最先遇到的不是珑呢?为什么她最先爱上的不是珑呢?
现在再给她一个选择的话,她情愿在第一次见到珑的时候就陷进那双墨黑的眼睛里,好过现在的无力伤心。
湿热的液体从淼夕的眼睛不断往外冒,流过她苍白的脸颊,最终吸进被单里,不见痕迹,她咬在唇上洁白的牙齿被血液染红,看起来妖媚般迷人。
尝到血的味道,淼夕用手捂着自己的嘴,不让血液染到床单和衣服,即将消失的人没必要留下什么痕迹,阿修罗王不会愿意看见被单上有血痕的,不是吗?
第二百六十八话 最后的寄托[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