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者级恶魔可不是游戏里面的小怪,说来什么样的就来什么样的,万一来了一个自己惹不起的,那事情就有些大条了。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柿子还是先挑软的捏,如果能够大量杀伤这些低级恶魔,那么对人类来说也是喜闻乐见,至少普通人能够活下来很多,不至于被这些海量的炮灰恶魔围杀。
想做就做。
常灿自觉自己的实力已然足够,所以开始特意寻找游荡在熔岩领的恶魔。
熔岩领地域广大,其中不知道充斥着多少的恶魔,哪怕是常灿一个人就杀死了近百万,但依然不过九牛一毛,无数的恶魔生活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每天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
为了活命,大多数的恶魔都要与天争命,和同族的恶魔争抢,在魔兽的嘴里抢食物,甚至以其他的恶魔为食,这在人类来看不可思议的事,在恶魔的眼中实属正常。
魔界的恶魔并不全是依附于领主的麾下,很多的恶魔按照族群的不同分为无数的部落,这些部落在平日里各自生活,只有在领主征召的时候才会组成炮灰军团。
这些恶魔平日里都各过各的,如果人口暴增,就会掀起一场对外战争,只有死伤过半的时候才会休战。
因为对魔界不熟悉,所以常灿并没有特意选择某个地方,而是随遇而安,走到哪儿算哪儿,完全是搂草打兔子,碰到了就薅一把。
飞行了大约上百公里,常灿终于碰到了一处巨大的恶魔部落,目测人口最低也要超过百万,其中深处还有无数强大的气息,显然是这个部落的高手。
这些气息完全没有隐藏的意思,就这么将自己的实力展现出来,估摸着是为了震慑无处不在的敌人,让对方知道自己的部落不好惹,不要随便打自己部落的主意。
类似于这种上百万人口的部落,其中的强者定然不少,光是常灿感知到的就超过上百,其中是否还有隐藏的就不得而知,但是应该是有的,没有任何一个势力会将自己所有的底牌展现在人前,恶魔也是智慧物种,当然知道这个道理。
这些气息不一而同,有强有弱,弱一些的不过刚刚晋升枷锁境,强的甚至达到了枷锁境三十六重天,气息如同大海一般磅礴,如同高高悬挂在天上的大日,充满了压迫力。
这是一处蝙蝠魔的部落,到处都充斥着背后背着一副蝠翼的蝙蝠魔,头颅十分像蝙蝠,但是浑身的皮肤却是紫色的,身上裹着各式各样用来遮羞的衣物,大多数都是兽皮硝制而成,只有少部分穿着的是布料的衣服。
由此可以推论出,在魔界之中,布料是很珍贵的东西,哪怕是上百万人口的大部落,也依然只有少数恶魔能够穿得起,其他大多数穿着的不过是魔兽被扒了皮之后做的衣服。
常灿并没有任何隐藏身形的意思,就这么直挺挺的屹立在蝙蝠魔部落的上空,顿时就被许多的蝙蝠魔注意到了。
“快看,是一只人类。”有被征召去熔岩领讨伐人类的蝙蝠魔有幸见过人的样子,看到常灿之后,立刻大声惊呼到。
“太好了,虽然不知道这只人类为什么会出现在我蝙蝠魔的部落中,但是实话实说,人类的血肉确实十分的鲜美,比大多数的魔兽还要好吃,我有幸吃过一只,那味道别提有多美。如果将这只人类抓住,然后炖成汤,保证大家连舌头都会吞下去,一定不能让这家伙跑了。”一只蝙蝠魔望着常灿直流口水,脑海中回忆着人肉的美味。
作者有话说:
第179章 实力大增[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