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第13章:有福同享,有难得宠的人当[1/2页]

公主路子有点野 白衣阑珊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齐王府处于京城最富裕的一带,府前行商的小贩来来往往,叫卖声传到奈兮的耳中,她身体不自觉地发酸,可昨日里她又未曾作过什么,或许是陪齐王妃宴引百官累的。
      她起床,等待着行香、蓉蓉给她梳洗打扮,她等了一刻,一个人进屋的影子都没有,熟悉无比的屋子却又平添了几分陌生感,冷冷清清。
      她醒的不算早,早有小厮在院落内打扫。这个时候,李浩风也已起身,前往早市给纯若买她最喜爱的云横店铺中的鲜花糕还有路边叫卖的糖葫芦和煎饼。
      府中人不是很多,可偏偏这齐王府府大,齐王妃又爱安静,不喜太多人在府中,导致这里的小厮一个人干起了两个人的活。
      李浩风回来。
      他那有棱角的面孔上,双眉如剑,双目璀璨如星空,手里拿着他买的点心与其余东西,一一放在了小厮刚布好的餐桌上。
      略显稚嫩却又散发着冷寂幽凝的字眼一个个响起起,“你看我买什么东西了?”
      齐王妃堆笑,“昨日,我便让管家去订了这家铺子的糕点,没想到风儿也去买了。”
      李浩风不急不躁,一点儿也没因买重了而不开心,一一从盒子里拿出,摆在琉璃盏上。
      奈兮多吃了几个,她身后的男孩儿已经长大,会去买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可纵使他长大了,她依旧是他最会袒护的人。
      就跟小时候一样,两人一起惹祸,他会全部拦在自己身上,而齐王和王妃会因纯若放过两人。
      月亮起,
      风仙楼里。
      李浩风不改往日风流,他平常装扮,一身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仿若有了魂魄一般,灵动缤纷,教人越看越值钱。
      漫不经心,又给人以威压,他自带一种王公贵族特有的底气,却失了几分傲慢,多了几分不羁放纵,散漫地说。
      “欢儿姑娘现在可有时间?没有也得给本贝勒请回来。送到天字一号房。”
      小二低眉顺眼,不敢看向他的脸,就像他浑身是刺,目光如剑,一下便可射穿五脏六腑。小二声音因恐惧多了些颤抖,“欢儿姑娘今日陪人了,在天字一号房。”
      李浩风的人和地方都被别人抢了,他怎能咽得下这口气!
      可那能跟他抢人抢地的,又何止是一般人,他用脚趾头就能想到,肯定是丞相府里那个不学无术的疯癫公子。
      孙丞相家的孙子孙隼,真的是个孙子!说他是孙子都有点辱没先人的意思!
      李浩风自然是谁的面子都不会给,他可是齐王府的小贝勒,皇帝亲封的小王子。
      孙隼一个不起眼的人,靠着自己祖父才有了现在的差事,不懂得一点儿书卷知识,甚至在太后亲临时,问他,“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句诗是谁写的都不知道。
      孙有为站在一旁,脸都急红了,自那后,谁人不知,丞相有个不懂笔墨的孙子,丢人丢到了皇宫里。
      李浩风与孙隼一般大年纪,但李浩风自幼跟王尚书从学,自是比不上纯若那般聪明伶俐,在打架斗殴上,他可从来没有输过。
      他一脚踹开天字一号房门,门板在地上晃荡得叮叮作响,孙隼正听着欢儿姑娘弹奏着最时兴的曲子,喝着酒,一脸诧异地看着他,站起身,大叫了起来,“李浩风,你干什么!”
      李浩风正了正衣襟,踩在倒下的木门上,木门吱呀作响,他站在那里,四周的风都偏袒了他,向他的方向吹去,把雍贵好冷的气质显现出来。
      他压低了声量,言语里带着温柔,冲着欢儿那边说道,“欢儿姑娘岂是你这种池中之物可以玷污的。”
      他不给孙隼留一点面子,穿着黑皮靴的脚停在了孙隼的胸口边。
      孙隼吓得胆战心惊,刚刚入肚的酒反了上来,他一阵恶心吐了出来。
      李浩风岂能是能被他的恶心吓住之人,他先没动手打他,可当他看到孙隼那张黝黑猥琐不怀好意的脸时,巴不得一脚把他踩死才好。
      孙隼一只手撑地,一只手摸着挨揍的部位,朝李浩风又吐了口唾沫,“你给我等着!我回去就给爷爷说,绝不让齐王府好过!”
      李浩风另一只脚还踩在桌子上,他活动了一下脚腕,上去又是一脚,他阴冷的眸子里布满了杀气,想将脚下的杂物踩死。
      “你当本贝勒

第13章:有福同享,有难得宠的人当[1/2页]